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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清洁扫路车,漯河清洁扫路车电话

发布时间:2024-10-12 11:19:46 作者:永慈专用车 来源:扫路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漯河清洁扫路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漯河清洁扫路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3岁幼儿在乐山人民医院输液,输液管中疑似有虫,孩子后背出现小红点;涉事输液袋被封存,院方暂未回应。你怎么看?

我发现,现在中国这个现代社会在这里的时候出现这样的问题其实是不应该的,我们一直是都相信医院是扶伤救人的地方,但是出现这样的地方这样的问题是每一个人都不想看到的。这让我们对现在中国医院有一个很大的看法,比如说,以前我觉得医院是一个很神圣的地方都是可以把病人就好但是现在医院都是为了谋利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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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医疗工作者,一定要细致,不可有半点儿粗心大意,每一个“关口”都要严把质量关。

人民的生命高于一切!3岁儿童更是祖国的希望。不能为了效益而忽视质量,更不能为了效益而丧尽天良。




12月16日晚,一条令人震惊视频在网上传播,一段四川乐山患者家长发现输液袋中疑似有虫的视频在网上扩散。我今天也看了一下这段视频,在视频中我看到一位父亲在医院里非常愤怒地指责医务人员。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据市民黄先生介绍,从12月10日开始,他3岁的儿子因为流行感冒到乐山市人民医院输液,每天要输四次。12月15日晚23时许,正进行最后一次输液,几分钟后,他突然发现输液管上有不明物体。

他说:“我心里非常愤怒!一开始以为管壁外面有脏东西,仔细一看发现竟然是管子里面的,虫子一样的东西。” 这位父亲在说到这里的时候抑制不住愤怒的情绪。护士说他有点激动,这位父亲说:“我是非常激动,不是有点激动。居然把这样的液体输到我儿子的身体里面去了!”

想想看,谁碰到这种事情会不恼火呢?这输进去的是药物,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居然会出现如此情况。输液袋是透明的,只要稍微细心一点的人都可以看到里面只有异物的。而且在护士给每个病人输液输液前,都是要检查、确认并签名的。这些护士都是怎样检查的呢?这么大一个异物居然没看见?这属于严重失职行为。

黄先生说,当时他们就吓惨了,赶紧叫来了护士处理。取下输液管后不久,儿子后背出现很痒的小红点,他们怀疑虫状物体可能有细菌感染。后来对孩子进行了观察,在17个小时的严密观察之后,孩子没有感到不适,在征得家属同意后才计划出院。

12月16日晚,一段四川乐山患者家长发现输液袋中疑似有虫的视频在网上扩散。我今天也看了一下这段视频,在视频中我看到一位父亲在医院里非常愤怒地指责医务人员。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据市民黄先生介绍,从12月10日开始,他3岁的儿子因为流行感冒到乐山市人民医院输液,每天要输四次。12月15日晚23时许,正进行最后一次输液,几分钟后,他突然发现输液管上有不明物体。

他说:“我心里非常愤怒!一开始以为管壁外面有脏东西,仔细一看发现竟然是管子里面的,虫子一样的东西。”

最近感冒的孩子特别多,我家孩子班级都停课了,全班有三分之一都是因为流行感冒导致的发烧,咳嗽,上周五我家孩子突然发烧,然后我就带孩子去医院,要求医生给孩子挂水,免得影响第二天上课,但医生明确的告诉我:不可以随便就挂水的,不是万不得已是不能挂水的,因为这里面的风险因素较多,没有必要冒风险。

而乐山这位三岁的孩子也是因为流行感冒,12月10日开始每天要去乐山人民医院挂水四次,直到12月15日晚上挂最后一次水的时候,孩子的父亲发现输液管内有不明异物,而且形似虫子,在拔掉吊针后,孩子身上出现了不少小红点,家属怀疑是细菌感染。

16日,在孩子出院后,父亲和医院开始交涉,院方喊来了输液管的生产厂家,让孩子的父亲找第三方进行鉴定该异物。事发后该输液袋也在双方的见证下进行了封存处理,目前医院官网也回应了外界的关切,表示愿意配合调查,表达歉意以及承担相应责任。

而涉事的输液管厂家为: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据了解这是一家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合法资质,在无菌输液器市场有一定的占有率。

1、输液器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输液器的储存时间是否超过无菌有效期?

3、是否存在输液器库存与领用混乱,导致超过有效期的输液器混淆使用?

4、生产厂家生产过程是否受控?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放行记录是否完整?

5、生产厂家的输液器生料是否合格,产品发运是否安全等?

6、生产厂家的质量体系管理是否健全?

两天来,3岁幼儿在乐山市人民医院输液,发现输液管异物事件在网上广泛扩散,过程不再赘述,我只从一个护士的角度,发表一下个人看法。

在网上百度了下,乐山市人民医院是三甲医院,床位设置、大型医疗器械与我的医院不相上下,估计在医院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应该也是常抓不懈。现在既然出了问题,说明管理上还存在不小的漏洞,我认为院方失职之处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招标办对一次性耗材进货没把好关。出事后,红星新闻报道了天眼查询数据:涉事输液器的生产商家为“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17日,注册资本12087万,法定代表人为万智勇。2014年3月、4月,该公司曾3次被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在上述3宗处罚中,其中2次“违法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1次为“违法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违法内容均涉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等,不知道这个厂家的产品是怎么被招进来的。

第二,负责一次性医疗耗材管理和发放的职能科室管理不力。本事件输液管内“虫子”近1厘米长,我干了29年护士都没遇到过,这个牌子的输液器在这家医院出问题估计不是第一次。临床上有问题报上来,职能科室应该积极向院领导和厂家反应,停用该产品或督促厂家改进质量,杜绝类似事件继续发生。显然乐山市人民医院没有做到。

第三,负责输液的护士“三查七对”执行不到位。现在一般三甲医院常规输注的液体都是静脉配制中心配药,每瓶液体从静配中心到病房,需要经过数名药剂师和护士七次查对和交接,在为病人输液前还需要两名护士“三查七对”。层层把关下来,这个异物估计不是药物带来的,来自输液管的可能性比较大。输液的护士连这么明显的异物都看不见,看来不是一般的不负责任了。

第四,医院包括护理部、质控办在内的各级管理部门对护理人员培训检查不到位。

第五,事发早期院方处理欠妥。据报道,接到家属投诉后院方第一反应是喊来厂方代表让家属自己交涉,自己找机构鉴定异物性质,这种答复明显是推脱责任,到昨天下午医院才发公告道歉,表示已经组成调查组要严查事故责任。

至于生产厂家,事情水落石出的那一天,离停产整顿也就不远了。但愿乐山市人民医院这次能妥善公关,给患儿家属和民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不会因为这次事件影响正常的诊疗秩序。同时也警告广大家长,输液有风险,以后不要动不动就要求给孩子输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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